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房山这里严格落实!
近年来
农村一些地方未经批准
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突出且呈蔓延势头
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
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包括住宅类、管理类
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
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
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自然资源部联合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
和方方一起去
详细了解一下吧~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房山区良乡镇将严格按照
“八不准”《通知》实施
采取多种措施
强化日常监管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
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以“零容忍”的态度
依法严肃处理
该拆除的拆除
该没收的没收
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
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本期编辑:杜菲菲 张焱 李惠旸
信息来源:良乡镇
审审核核:武宏 巴金鹏 刘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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