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房山这里严格落实!


近年来

农村一些地方未经批准

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突出且呈蔓延势头

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

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包括住宅类、管理类

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

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

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自然资源部联合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


和方方一起去

详细了解一下吧~

1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房山区良乡镇将严格按照

“八不准”《通知》实施

采取多种措施

强化日常监管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

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以“零容忍”的态度

依法严肃处理

该拆除的拆除

该没收的没收

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

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本期编辑:杜菲菲 张焱 李惠旸

信息来源:良乡镇

审核核:武宏 巴金鹏 刘卫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