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缴社保的注意!4月1日起,记得核对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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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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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途径


今年本市继续优先为广大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

自4月1日起,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百度APP中的“京通”小程序,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合作银行网点自助机及手机银行等途径,查询、打印2023年度电子版社保对账单。

以“京通”小程序为例,登录“京通”小程序后,点击页面【社保个人对账单】进入,选择要查看的【年份】,点击【查询】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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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为满足参保人的个性化需求,本市仍保留了邮寄纸质社保对账单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电子社保对账单的方式。参保人需在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可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业务登录”后,在“人员信息登记与维护”模块下选择“人员信息维护”,点击“人员信息变更项”下“其他基础信息”一栏,点击“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

2024年3月31日前将获取社保对账单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参保人,5月1日后可以通过已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3年对账单;将获取社保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5月底前可陆续收到纸质对账单。


温馨提示


参保人在获取电子版对账单后,须核对2023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4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补缴。




信息来源:房山政务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晓会 温少华
审核:武宏 武霞 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