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停车收费新增45天补缴期

    今年的1月1日,修改后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对应的新政策和线上违法处理系统开始同步实施和使用。简单来说,修改后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增加了道路停车费的补缴环节,降低了处罚标准,明确了先催缴、后处罚的工作程序,督促停车人及时补缴,进一步维护道路停车费征管秩序。停车人应注意在驶离车位之日起30日内,通过“北京交通”APP等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缴纳停车费,逾期未缴的须在45天补缴期内完成补缴;如逾补缴期仍未补缴欠费,将由区停车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停车人确有因疏忽遗忘、超时处理等非主观故意造成逾期未缴费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对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欠费不超过50元且补缴的情形不予行政处罚。

    为便于停车人及时接收各区停车管理部门的缴费和催缴通知,建议下载“北京交通”APP注册并绑定车辆,或通过“交管12123”APP等方式及时更新机动车所有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停车人也可以登录停放道路所在区政府网站查询道路停车缴费通知和催缴公告。 

    停车人可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渠道缴费。线上缴费渠道包括“北京交通”APP、“北京通”APP、“北京道路停车缴费”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北京交通”微信公众号及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中国工商银行”APP本地服务、“招商银行”APP车主服务、“乐速通”APP(ETC)等,线下缴费渠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在本市的全部营业网点。

    同时,按照“依法合规、权责法定、创新形式、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采取“互联网+”行政执法的模式,在“北京交通”APP中新增了道路停车违法处理功能,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提供了便捷网上处理方式。自今年1月1日起,停车人可通过“北京交通”APP进行欠缴道路停车费违法处理,同时还可以线上补缴欠费、下载文书、查询票据等,也可前往各区停车管理部门线下执法服务窗口现场接受违法处理。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