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就《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实施情况到我区开展检查

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就《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实施情况到我区开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飞进参加检查,区委书记陈清,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兵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霞云岭乡堂上村、青龙湖万亩森林公园,实地调研党史纪念馆、民宿发展情况、村庄搬迁及公园绿化建设情况,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近年来,房山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生态涵养保护,以生态文明引领房山转型发展,积极推动区域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落实蓝天保卫战年度计划,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加强扬尘治理,重点抓好渣土运输、建筑工地等管控,加强水务工程、园林绿化等工地管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杜飞进对我区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要结合房山区优秀历史文化底蕴,讲好房山故事,鼓励发展生态旅游、精品民宿、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推动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的项目等在生态涵养区集中建设落地。要与其他区结对协作机制,通过财政资金、承接功能疏解、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多种方式,推动区域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陈清表示,下一步,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切实做好政策对接,全面推动法规落地落实,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基层群众,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指导力度,全面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创新引领、文旅融合发展”三大战略,完善基础设施,严守生态红线,创新发展方式,促进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加快“一区一城”新房山高质量发展。

区领导唐海蛟、方玉祥陪同检查。

记者:赵辉 柳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