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如何避免侵权

4月26日是第二十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知识产权日主题是“知识产权与青年:锐意创新,建设未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今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新征程”。

作为一种视频内容,短视频创作灵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新类型的创作和传播行为层出不穷,给司法审判带来新问题和新挑战。直播带货的短视频有著作权吗?二次创作怎么使用短视频能避免侵权?为什么使用正版动漫玩具拍摄短视频也可能侵权?如何强化短视频平台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归纳了多项裁判理念,为促进短视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方向指引,包括明晰短视频的独创性及客体属性,鼓励优质内容的创作和传播;确认短视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维护短视频创作者的权利和利益;准确界定短视频侵权行为,引导短视频创作者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合理确定短视频平台的注意义务及民事责任,推动短视频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准确认定损害赔偿数额,有效弥补权利人损害。为充分体现司法保护短视频创新、维护健康有序网络版权生态,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十个典型案例:

1、认定具有独创性的带货短视频,应作为视听作品予以保护;

2、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擅自上传热门歌曲,供用户录制短视频使用构成侵权;

3、商业模式影响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认定;

4、使用英文电子书内容制作短视频供用户配音、练习口语,不构成合理使用;

5、以动漫玩具形象为主要元素制作短视频,不构成合理使用;

6、以销售为目的传播卡通形象玩具短视频构成侵权;

7、MCN机构推广的短视频未经许可使用背景音乐侵犯他人录音制作者权;

8、使用他人动画片片段用于游戏宣传,构成侵权;

9、使用他人文字作品作为字幕录制短视频,构成侵权;

10、剪辑长视频主要内容构成侵权,按照长视频侵权确定赔偿数额。

短视频著作权纠纷的解决需要司法及行政机关、集体管理组织、长短视频平台、短视频创作者等有关主体共同参与,形成系统性解决路径,从源头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推动短视频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