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区司法局共同开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业务培训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市区两级就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慎罚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我区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执法服务水平,近日,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我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业务培训会”,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及全区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过程中,由区司法局就房山区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对城管综合执法系统进行再部署,并有针对性的对各乡镇(街道)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重点提示。同时,由区城管执法局就《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中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具体适用范围和程序等内容予以细致解读,并结合城管综合执法系统相关典型案例对实际执法过程中的适用进行了透彻分析。

下一步,区城管执法局将继续落实好市区两级工作要求,在区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依托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持续梳理《城管执法部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加大对城管执法系统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统筹指导力度,强化基层执法标准性及规范性,推进城管执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执法工作。

本期编辑:刘颖
信息来源:房山区城管执法局
内容审核:吴泽民 朱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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