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城管执法部门整治违法建设 净化市容环境

2023年8月7日,房山区拱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北京市无违建创建图斑发现,位于拱辰大街一美食城疑似存在违法建设情况。执法人员遂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美食城的第三层及部分面积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共计3276.31平方米。目前,此案已办理完毕,当事人已于规定期限内拆除上述违法建设。


当事人擅自搭建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违法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作出限期拆除决定。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本市依法实行规划许可制度,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依法取得规划许可。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件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件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房山区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单位及个人擅自搭建违法建筑物,保障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本期编辑:刘颖
信息来源:房山区城管执法局
内容审核:吴泽民 朱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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