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便民利民措施(一)
区委政法委便民利民措施
(一)推动智慧社区建设
具体内容:区级层面加快推进152个智慧平安小区建设,进一步发挥智能化手段在风险识别、动态预警等方面的实战作用。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构建房山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和诉讼服务体系”
具体内容:建成区法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后,推动房山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检察服务e站入驻,实现“一站两中心”集中办公,立案、诉裁、诉调对接、矛盾调解等业务集中开展,打造当天即可完成司法确认的机制平台,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房山区人民法院便民利民措施
(一)关于推行一站式司法确认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签署或出台相关文件,从制度上全面保障“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规范运行。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为人民调解力量专业化水平建设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研发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平台手机APP系统,形成了人工与智能互动、线上与线下互通的工作模式。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21年1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智能化诉状生成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设置诉状生成一体机和诉状辅助生成系统,为当事人提供高效、格式化的诉状辅助生成服务。当事人只需要按照提示,选择案由,读取身份信息,按照问卷题目进行勾选作答,自动生成诉状模板。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在院机关设置材料交转柜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在院机关设置自助材料交转柜,直接负责院机关11个庭室的材料流转,服务全辖区百姓。实现诉讼材料收转线上线下管理,全程记录追溯,保障材料信息安全,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院机关的材料管理能力和材料流转效率,从而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设置巡回办案点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在阎村镇北坊村、琉璃河镇周庄村、窦店镇窦店村、窦店镇乐汇家园社区设置巡回办案点。
责任部门:窦店法庭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开展接待来访群众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每周二三四上午由庭长轮流在信访窗口接待信访群众,解答群众相关问题。
责任部门:综合审判庭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设置“星夜调解室”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在所辖社区设立“星夜调解室”和社区调解站进行联动,采用固定时间办公和预约时间办公相结合的方式,贴合居民调解时间需求。
责任部门:长阳法庭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设置分类电话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公布四个电话热线,热线电话一:80381169帮助当事人查询初次申请执行案件承办人、告知承办法官联系电话。热线电话二:80381224负责终本案件管理及终本案件相关问题答疑解惑。及时回复涉执行信访,吸附化解信访矛盾。热线电话三:80381345负责接听财产保全案件当事人来电,答疑解惑。热线电话四:60315922负责执行案件当事人日常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关于与区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和建筑行业协会建立诉前化解协调机制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派专人与区美容美发发行业协会、建筑行业协会代表进行接洽,协商建立诉前化解调解机制,鼓励促进美发行业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关于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设置绿色通道、提供轮椅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在立案大厅入口设置残疾人绿色专用通道、在立案大厅内提供轮椅,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便利。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关于为网上立案当事人提供在线诉讼服务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设置专人针对网上立案的当事人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予以指导和帮助。在后续工作中对网上立案产生的问题进行总结,并逐一解决和优化。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关于设立分类型的诉讼调解办公室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分别设立家事调解、商事调解、交通肇事医疗纠纷调解等十三个分类诉讼调解办公室,有针对性地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关于强化“五位一体”联动、推动“无讼村居”建设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整合辖区内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资源,实行人民法庭、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五方组成的“五位一体”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实现法院调解与法院外调解相衔接。在“五位一体”纠纷化解机制工作基础上,构建辖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网格化格局,具体对接至村社基层社会组织,推动“无讼村居”建设,推广“1+2+3”工作机制:建立一种观念,引导村居百姓树立正确的诉讼观;搭建两个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落实三项机制,即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以避免矛盾升级、矛盾纠纷导回机制以引导纠纷内部化解、矛盾纠纷协调机制以实现“五位一体”联动。
责任部门:河北法庭
完成时限:2018年4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三)关于设置胶囊法庭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设置胶囊法庭。一是针对需要隔离的当事人,可以进入胶囊法庭和法官面对面线上开庭。二是针对不会使用数码设备和不会使用线上开庭方式的当事人,在胶囊法庭内为其提供调试完好的设备,进行自动语音识别,解决当事人的数字困境问题。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四)关于推行上门立案、审理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对在山区因交通不便、行动不便不能现场立案或者不能现场参加庭审的当事人,调派工作人员上门立案或者组织专人上门审理案件。
责任部门:长沟法庭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五)关于开展“订单式普法”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组织普法团队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开展专门的普法活动。
责任部门:燕山法庭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便民利民措施
(一)关于短租房整顿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短租住房的管理,打击部分短租住房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防止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我院联合各成员单位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包括对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检查入住身份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日常执法与集中执法结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开展普法活动等举措,重点整治辖区内违法违规经营的短租住房及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强化对短租住房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二)关于不起诉公开训诫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为进一步保障惩戒的有效性、防止重新犯罪、体现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我院针对所办理案件举行公开训诫会,承办检察官综合犯罪情节轻重、主观恶性大小、认罪认罚情况等因素,依法对行为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宣告不起诉决定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公开训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加,以更好帮助被不起诉人真诚认罪悔罪。这是依托“检察服务e站”在推进检务公开方面开展的有益尝试,具有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社会治理效果和警示教育意义。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上门提供精准普法服务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走进乡村社区、产业园区、高教园区、管委会等,深入调查研究,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受众需求。在问需问计,了解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办理的案件,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分别制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民企发展、企业廉政风险防范等不同领域课件,把普法产品做精做细。分不同批次,到不同单位,作不同领域的普法宣讲,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的经济财产安全。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关于维护知识产权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收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案件后三天之内,采用电话沟通、邮寄告权信等方式,将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充分告知,方便权利人及时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听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意见,确保各方意见在办案过程中得到充分重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强烈赔偿意愿,而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有索赔需求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赔偿权利人损失,权利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酌情考虑该和解情节。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关于提高办案效率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提高办案效率,严格落实“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要求。为保障疫情期间办案安全,在深刻把握高检院“两见面”要求实质内涵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作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不断规范办案流程管理,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六)关于深入开展司法救助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强化检察一体化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严格落实高检院、市院关于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要求,强化司法救助检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完善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的运用,扩大救助规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司法救助与社会扶持的紧密衔接,提升司法救助效果。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七)关于对接区域治理,提供法律服务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依托检察服务e站,深入各服务站点,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区域重大信访风险案件,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供建议,有针对性的为辖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为区域治理提供有益的帮助。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八)关于建立支持起诉案件绿色通道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充分发挥职能,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支持起诉案件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如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简化申请流程,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建议区法院优先立案,优先受理,及时按照法律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加快办理相关程序与手续,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第四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九)关于耕地保护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违法乱占耕地和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耕地保护问题。
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关于危化品安全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开展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活动,排除成品油存储、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关于健身器材管理使用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开展健身器材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活动,集中整治一批健身器材破损、无使用说明、超期服役等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人民群众安全使用的问题。
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解决扬尘污染、水污染、非法倾倒垃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三)关于食品安全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保健品虚假宣传、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的打击力度,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四)关于开展涉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行刑衔接立案监督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通过以“观察员”身份参与现场执法、案件咨询、立案监督等方式,对发现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侦查机关及时立案查处,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
责任部门:第六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五)关于开展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对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为进行监督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通过派驻中心检察室调取,公安机关办理的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并通过调取卷宗、调查核实等方式,对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对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采取的强制措施进行侦查活动监督。
责任部门:第六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六)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2020年8月与房山区司法局、房山区律师协会签订了《关于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律师值班的工作意见》。设置“律师绿色通道”,律师凭本人有效身份即可免检进入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检察服务中心增加律师自助阅卷系统,包括律师远程阅卷预约系统和阅卷自助终端。即律师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预约阅卷”登记,检察官在后台通过审核后,律师可以在大厅内专门的机器上进行阅卷,刻录加密的电子卷宗。
责任部门:第七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十七)关于“一站式”检察服务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线上推出检察服务e站微信小程序,集检察服务、法治宣传、诉求受理等功能于一体,打造“百姓掌心里的检察院”。“检察服务”包括公众服务、代表委员服务、律师服务三大模块;“法治宣传”包括平安建设、普法职能、职能宣传三大模块;“小程序”留言板功能,方便百姓“一机在手、随时诉求”。截止到目前,共收到群众留言300余条,留言反映的问题集中于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四大检察”各位法律问题咨询及玖富平台暴雷等民生问题。线下设立检察服务e站实体站点,方便检察官下沉一线,与百姓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截止目前,共在窦店村、北京基金小镇、金融安全产业园、城关街道、迎风街道、燕化公司、高端制造业基地、区妇联、区工商联、高教园区、中建一局房山中粮二期项目等地设立12个实体站点。站点的选取均系对接区域重点地区、重大项目和重要企业。
责任部门:第七检察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八)关于到代表所在地进行普法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征集代表普法需求,组织业务部门人员到代表所在社区、企业、单位等开展普法宣传,到代表所在社区、企业、单位等发放法治宣传材料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九)关于服务辖区群众法治素养提升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利用房山检察微信公众号、检察服务e 站小程序、抖音等平台,发布法治宣传作品,制作、发放法治宣传册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十)关于普法进校园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与燕山教委制定2021年度“送法进校园”普法计划。通过向校园赠书、普法讲课等形式,对当今高发的性侵害、校园欺凌、网络违法、网络诈骗、网上交友风险、禁毒禁烟等问题进行重点授课,进一步引导未成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责任部门:燕山检察处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已完成
(二十一)关于送法进社区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联合燕山迎风街道杰辉苑社区开展“学党史,做实事,检民同心,共建法治社区”主题党日活动,对社区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座谈问需。将重点关注代表们提到的“公共维修基金”、“医保卡盗用”、“物业不作为”等问题,逐步解决社区居民的烦心事、揪心事。
责任部门:燕山检察处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已完成
(二十二)关于送法进企业的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依托燕山检察处检企共建法治交流基地和检察服务e站 “护航者”作用,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普法宣讲等方式,加强检企互联互建,先后七次实地走访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例如,对大型国企提出的大检修及管道占压重点问题提供专项检察服务,对与民营企业相关的刑事政策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点法条进行解读,为会员企业如何有效预防企业涉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建议。
责任部门:燕山检察处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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