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10月底结束过渡期,房山这些便民服务点可办理登记上牌!
近日
北京市交管局发布消息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市交管部门在前期设置71家
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便民服务点的基础上
即日起再次推出
107家便民服务网点
方便群众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
截至目前
本市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数量已达178家
快和方方一起去看看吧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规定,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对《条例》实施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且不在产品目录内的车辆,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今年10月31日该过渡期将结束,随着过渡期截止日的日益临近,广大市民群众置换新车的需求释放较为集中。
为避免市民在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排队等候,交管部门建议市民优先选择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所有便民服务点不局限于登记本店销售车辆,市民在其他门店购买的车辆也可在同品牌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
△2018年核发的不符合新规标准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橙色临牌)
△符合《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合格电动自行车核发的正式号牌。
房山交管部门提示:
一、超标、无牌电动自行车可自行拆解处理或到指定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折价换新。
二、采取旧车折价换新方式,可以到指定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便民服务点进行“以旧换新”服务,同时办理新车注册登记。
三、群众在其他门店购买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可到相同品牌指定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便民服务点办理注册登记。(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需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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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点击“阅读原文”
即可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办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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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方方提醒大家
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
和《北京市电动自行车
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要求
本市黄牌超标电动自行车
3年过渡期即将结束
未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的电动自行车(即超标电动自行车)
自2021年11月1日起
不得上道路行驶
上道路行驶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
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赶快去办理哦
本期编辑:李恵旸 王晓菊 王小原
信息来源:房山交通支队
信息来源:北京发布
信息来源:北京市交管局
信息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审审核核:武宏 巴金鹏 刘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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