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的正确打开方式!

礼让斑马线




斑马线前让一让
斑马线是生命的“安全线”、城市的“文明线”。斑马线前让一让,既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更是对法律的践行与恪守,也是传递爱心、温暖彼此的文明之举。
车让人,人守法
如何礼让斑马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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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02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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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04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05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对未礼让斑马线的驾驶人
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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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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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停行人
03
强行通行
04
突然加速绕过行人
其他影响或者妨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过马路有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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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过马路,守法规
02
保安全,守信号
03
小细节,别忽视
一次停车、一个挥手、一抹微笑
安全在于礼让
礼让在于彼此关爱的心
文明交通,始于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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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处10元罚款。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处10元罚款。
本期编辑:杜菲菲 王晓菊
信息来源:北京交警
审审核核:武宏 巴金鹏 刘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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