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做好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今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办法》,会同区相关行业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对使用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处罚;持续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标识发放工作;加强对进入低排放区(全区范围)内作业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机械的监督检查,消除冒黑烟现象;按要求做好宣传和实施工作。全年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621台次,处罚71台次,处罚金额54.5万元;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8010台,审核通过6195台。

编辑:王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