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四强化”,全面做好固定源监管
一是强化常规执法。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颗粒物、ODS、流域、水重点行业、入河排口、医疗废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畜禽规模化养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危险废物、1-10吨产废单位、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高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81起,处罚金额1089.709万元。
二是强化“服务”执法。完成原有正面清单清理核实,按程序重新予以发布和备案新版正面清单,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3家,已更新完成企业标签信息;加强“接诉即办”办理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依法从快办理,对交通、噪声、垃圾、异味等需协调问题积极推动,目前累计受理举报件293起,已全部办结完毕。
三是强化科技执法。“热点网格”精准执法,针对报警任务逐一排查;“在线监控”实时执法,对联网重点排污单位传输率、超标问题实时监控;“移动终端”现场执法,通过系统实现检查任务创建、流转、配置、执行全封闭,提高执法效率。
四是强化联动执法。做好京津冀联动执法,在保定市交界处开展执法检查;做好部门联合执法,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联合城管部门共同查处扬尘问题;做好执法监测联动,完善执法监测联动工作机制,按规范开展现场执法、监测。
编辑:王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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