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房山区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和北京市相关工作要求,北京市第二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区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市委、市政府批准,3月8号上午,督察组向我区反馈督察情况。北京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赵金花,副组长杨海峰,区委书记陈清,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兵,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魏广勋,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王明哲出席会议。

督察认为,房山区紧密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三区一节点”功能定位,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督察指出,房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及本市要求,对照群众期待,仍然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需下大力气解决: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城乡生态环境管理存在明显短板,三是一些其他生态环境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督察要求,房山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房山。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速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坚决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编辑: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