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房山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交叉融合执法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区委要求,依托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结对协作框架协议,今年8月,丰台、房山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制定《北京市丰台区与房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协议》,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机制,实行生态环境领域交叉融合执法,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效能,破解生态环境保护瓶颈难题,为推动首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近日,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两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属地政府、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组成两个交叉执法检查组,在丰台区王佐镇与房山区青龙湖镇交界地区开展综合执法,交叉执法检查组共检查建材、餐饮等涉气排放单位8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起。检查结束后,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证据移交,并对此次交叉融合执法工作进行总结。
下一步,丰台、房山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大气专项执法、水污染防治、打击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巡查监管、环境秩序管控领域等方面继续开展交叉融合执法工作,不断创新检查方式方法,拓宽执法覆盖领域,合力解决执法难点和信访热点问题,共同筑牢跨界区域生态屏障。
编辑:王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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