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辐射监管,保障环境安全
为确保全区核与辐射安全,区生态环境局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成立辐射安全应急小组,确保能迅速、有效进行辐射应急响应,保障全区辐射安全。
1.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对辖区内35 家辐射工作单位开展检查,加强高风险移动探伤、放射性物品运输等高风险活动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严格执法,保驾护航。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辐射安全管理、四停一封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进行现场核查。3.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制定实施重要时期核与辐射安全及应急保障工作方案,最大限度防范核与辐射安全风险,确保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受控、放射性废(源)安全处置。
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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