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追授刘建民同志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评定王宏春、刘建民同志为烈士

7月29日至8月2日,北京市遭遇特大暴雨灾害。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房山蓝天救援队刘建民、王宏春2名同志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献出了宝贵生命。

为表彰和学习他们的英勇事迹,中共北京市委决定,追授刘建民同志“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评定王宏春、刘建民同志为烈士。

2023年7月29日以来,房山区连续遭遇强降雨,部分地域遭受洪水袭击。作为房山蓝天救援队的队员,刘建民、王宏春第一时间投身抢险救灾一线,先后前往琉璃河镇、佛子庄乡等地进行救援。7月31日凌晨3点,刘建民、王宏春再次随队开展人员转运工作,4点到达班各庄大桥。因发现大桥地基损坏严重,通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刘建民、王宏春和其他4名队员留守大桥,拦截劝导人员车辆。早晨9时左右,班各庄大桥河道里突发洪峰,刘建民、王宏春及队友所乘的橡皮艇被凶猛洪水掀翻,人员被急流冲走。8月1日15时38分,王宏春在河道下游约30公里处被发现,已无生命体征,英勇牺牲。8月3日11时18分,刘建民在河道下游约70公里处被发现,已无生命体征,英勇牺牲。

王宏春、刘建民同志牺牲后,房山区委书记邹劲松要求全力做好善后抚恤。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暴剑带领相关部门看望慰问王宏春家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厚明带领相关部门看望慰问刘建民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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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民,男,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吴庄村人,1976年6月出生,2021年5月加入房山蓝天救援队,生前为阎村镇治安巡防员。加入救援队以来,刘建民多次参与山野救援、城市救援和水域救援等任务,并于2021年间跟随队伍到河南、山西进行抗洪抢险。2022年,刘建民因表现优秀被选为房山区蓝天救援队水域救援组副组长;当年出队次数排名全队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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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春,女,汉族,群众,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瓜市村人,1982年3月出生,2013年3月加入房山蓝天救援队,生前为北京市美安居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作为救援队首批队员之一,王宏春心系蓝天、服务百姓,挽救生命、拯救家庭,先后获得优秀队员、突出贡献奖、抗疫先锋等荣誉,十年间共参与各类救援任务136次。8月3日,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追授王宏春“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