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号召学习宣传王宏春、刘建民同志先进事迹
8月5日,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发布《关于向在我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壮烈牺牲的王宏春、刘建民两位同志学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号召全区党员干部向王宏春、刘建民同志学习。 7月29日至8月2日,北京市遭遇特大暴雨灾害。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房山蓝天救援队王宏春、刘建民2名同志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献出了宝贵生命。他们用实际行动和宝贵生命,诠释了对党忠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展现了房山人民敢于拼搏、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崇高精神。在特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他们不畏艰险,奋战在一线,用生命谱写了一曲英雄赞歌。他们不仅是新时期房山人民的优秀代表,更是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典范。 《决定》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向王宏春、刘建民两位同志学习。学习他们识大体顾大局,舍小家顾大家,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不畏艰险,冲锋在前,临危不惧,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牺牲一切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脚踏实地,拼搏进取,无私奉献,挺身而出的革命情怀。 《决定》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王宏春、刘建民两位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提升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同时,要认真总结在特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干部群众的典型事迹。要通过学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鼓舞灾后重建的信心,坚定科学发展的信念,紧紧围绕推进“六大房山”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全面推进“一区一城”新房山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本期编辑:孙明涛 王洁 信息来源:房山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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