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完成汛期生态环境监测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围绕督查事项、十二项重点工作及环境管理和执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完成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地区VOCs监测、石油化工企业专项监测、监察监测执法联动监测和12345信访监测等环境质量和监督性监测任务,共监测环境要素180余个,出动监测人员1200余人次,采集样品770余件,共获取监测数据16500余个。特别是在应对“23.7”特大暴雨灾害中,对全区区级、乡镇级和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开展持续日监测,并进行数据共享,为灾后重建及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编辑: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