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严查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行为

日前,北京市教委等三部门发布《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学校门前10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不施划停车位;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与属地接警平台联网。北京将严格查处非专用校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等接送学生违法违规行为。

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将形成治理合力,“一区一案”“一校一策”加强校内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依据意见,北京将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建立市区交通管理部门之间、市区教委及中小学幼儿园之间相互畅通的信息通道,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同时,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机动车辆在校门口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笛、不礼让行人、摊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