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房山区菜田补贴实施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蔬菜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京政农〔202426号)提高种植主体积极性,提升并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支持蔬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本区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补贴范围

  本区范围内2023年蔬菜实际生产面积,包括:

  1.露地蔬菜和设施蔬菜,补贴面积为实际生产的占地面积,林下蔬菜补贴面积为实际生产的占地面积;

  2.植物工厂蔬菜智能连栋温室蔬菜和工厂化食用菌,补贴面积按照5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3.工厂化芽苗菜,补贴面积按照15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对地块撂荒和设施闲置、一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出现“大棚房”问题或用地不规范等情况的,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同一地块不可重复享受菜田补贴与耕地地力补贴,2023年菜田补贴标准为每年600元/亩,已经享受过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的地块,不再享受2023年菜田补贴。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报补贴的主体应为蔬菜实际生产经营者,包括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申报补贴地块、设施或工厂化厂方式的蔬菜生产纳入统计部门蔬菜生产数据统计范围

  四、面积核算

      菜田补贴面积以亩为单位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得按照播种面积、设施占地面积核算。同一块地块、设施或工厂化厂房,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菜田补贴,杜绝多次发放补贴资金的现象。

      五、露地和设施蔬菜生产主体补贴程序

  (一)生产经营自愿申请

      菜田补贴由补贴对象自愿申请,由所在村村委会统一安排,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电脑网上填报补贴信息,经本人确认和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导出并打印《2023年度北京市菜田补贴申请表》(附表1),一式三份,报送村委会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二)村委会公示确认

  村委会要逐地块现场核实确认申请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做好申报信息录入、公示、建档、留证等村委会负责公示确认张榜公布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者的姓名(或名称)、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2023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确认表村级》(附表2),一式三份,村委会存档一份,上报所在乡镇(街道)政府两份。同时,上报所在乡镇(街道)政府《2023年度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一套、公示留档资料一套。

  (三)乡镇(街道)政府审核

  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审核工作,应对辖区蔬菜生产补贴申报信息、实际生产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组织辖区村委会逐一核实申报地块面积负责辖区蔬菜生产补贴工作所有相关纸质或照片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以备查验。各乡镇(街道)农业部门对照区级部门下达的蔬菜生产产量指标任务和2023年蔬菜实际生产数据,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问题后,导出并打印《2023年度北京市菜田补贴乡镇(街道)级汇总审核表》(附表3),一式三份,由乡镇(街道)行政正职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报送区农业农村局两份,乡镇(街道)农业部门存档一份。同时,报送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北京市菜田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套。

  (四)区政府审核批准

  区农业农村局对照各乡(街道)2023年度蔬菜实际生产数据,逐乡镇(街道)核实申报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2023年度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附表5)一式三份,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区政府对报送的《2023年度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审核并批复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递交资金拨付申请函并附《2023年度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一份,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审批同意的《2023年度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拨付补贴资金到相关乡镇(街道);同时,按照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本级部门存档一份。

  (五)补贴资金发放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对乡镇(街道)上报的《2023年度北京市菜田补贴乡镇(街道)级汇总审核表》和《2023年度北京市菜田补贴(工厂化蔬菜生产)申请表》进行批复。乡镇(街道)政府接到区农业农村部门批复同意后,按照批复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由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批复内容拨付补贴资金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乡镇(街道)政府拨付资金后,应及时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公告通知补贴对象核对确认补贴资金。菜田补贴资金要按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禁止发放现金,禁止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生产经营者交费。

  六、工厂化蔬菜生产主体补贴程序

  工厂化蔬菜(指植物工厂蔬菜、智能连栋温室蔬菜、工厂化食用菌、工厂化芽苗菜)生产企业主体,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电脑网上填报补贴信息,经本人确认和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导出并打印《2023年度北京市菜田补贴(工厂化蔬菜生产)申请表》(附表4),一式五份,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全年销售单据复印件及乡镇(街道)证明材料,报送村委会四份,本人留存一份。申请表由村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留档。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乡镇(街道)政府三份,村委会存档一份。乡镇(街道)农业部门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问题后,由乡镇(街道)行政正职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报送区农业农村局两份,乡镇(街道)农业部门存档一份。

  七、补贴申报审核时间

      2024年3月28日,补贴申报工作全面开始,各乡镇(街道)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申报数据审核,提高补贴面积覆盖率,掌握蔬菜生产信息,强化过程监督。2024年5月27日前,各乡镇(街道)政府要组织完成菜田补贴申报审核报送,2024年6月17日前,区级部门完成区级菜田补贴申报审核,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后,正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原则上,各乡镇(街道)应在20247完成菜田补贴资金发放

  八、职责分工

  菜田补贴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菜田补贴的组织实施,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区级认可汇总表”拨付补贴资金到相关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菜田补贴的审核工作,逐村审核申请资料,监督检查村委会补贴申请程序执行情况。补贴申报截止时,存在争议的地块(设施),不列入补贴范围。杜绝只拿补贴不种地、层层转包转租等现象发生。村委会负责菜田补贴的申请、确认工作,做好申报信息录入、公示、建档、留证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申报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土地承包合同等复印件。申报主体为个人的蔬菜种植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土地承包合同等复印件。

  九、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房山区菜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做好菜田补贴的指导、管理和督查工作,切实保障菜田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政府全面落实菜田补贴工作属地责任,要分别成立菜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菜田补贴申请、发放及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补贴程序

  菜田补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露地和设施蔬菜生产主体申报菜田补贴,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区政府审核批准、市级部门备案”的工作程序,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凡是存在争议的地块(设施),不列入补贴范围。

  工厂化蔬菜(指植物工厂蔬菜、智能连栋温室蔬菜、工厂化食用菌、工厂化芽苗菜)生产企业主体申报菜田补贴,各乡镇(街道)政府要严格规范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程序。

  (三)核实申报数据

  乡镇(街道)政府应对辖区蔬菜生产补贴申报信息、实际生产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组织辖区村委会逐一核实申报地块面积负责辖区蔬菜生产补贴工作所有相关纸质或照片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以备查验。级指导各乡镇(街道)政府加强蔬菜生产补贴申报数据审核,强化补贴全过程监督区农业农村要对照各乡镇(街道)2023年蔬菜实际生产情况,严格审核补贴申报情况,进一步提高政策的覆盖

  )严格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由乡镇(街道)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中,严禁现金发放。坚决杜绝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对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年度执行终了,结余资金由区财政结转用于下一年度蔬菜生产补贴发放,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先行垫付。市农业农村局对结余资金和不足部分进行统计,商市财政局在安排2025年转移支付资金时统一清算。

  )加强监督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各乡镇(街道)政府菜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各乡镇(街道)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自查机制,及时纠正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加大政策宣传

  各乡镇(街道)应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蔬菜生产补贴政策宣传和普及力度,做好对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广大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基层干部的政策解读工作乡镇(街道)政府要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解决好农民群众纠纷、举报、诉求和上访等问题。乡镇(街道)公开补贴发放结果,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