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1000元!北京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车筐载人、骑车拍照? 北京专项治理十类不文明骑行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围绕影响道路安全与通行效率的十类不文明行为展开,具体包括: 骑车拍照: 多人并排骑行: 追逐竞驶: 人行横道骑行: 车筐载人: 越线等待: 不规范停车: 低速骑行: 人行便道骑行: 酒后骑行: 电动自行车车牌可追溯违法主体 北京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这十类行为不仅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其中大多数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易引发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期间,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强化路面执法与深化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利用视频、图像等资源发现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通过车牌识别追溯违法主体,进行追查处理。 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加改装灯光 在采访中记者观察到,除了对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执勤交警还对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法加装、改装灯光的情况加强了现场检查。 在北京市西城区积水潭桥东北角,一辆违法加装灯光的电动自行车被执勤民警拦下。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外大队民警 张宁: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灯光,灯光的照射会对对向正常通行的非机动车产生一定影响。主要是非机动车的灯光一照射,对方感觉非常晃眼,晃得他们看不清,甚至会对机动车的驾驶人造成一定影响。 现场交警告诉记者,对于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改装灯光影响交通安全,北京交管部门将加强路面查处。对首次发现的违法车辆,将对骑行人进行警告处罚,现场责令拆除加装灯具或还原回原车出厂灯光标准;如再次发现车辆违法改装,将依法扣留车辆,按驾驶拼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500至1000元罚款。如发现经营性拼改装线索,将及时转递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处理。 北京修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此次修订是对2018年制定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其中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头盔使用规定的调整引起了广泛关注。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对头盔使用的描述已经调整成了“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对此,北京交管部门在采访中向记者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近八成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正确戴头盔可降低70%~80%的严重脑损伤风险。目前,我国至少有 26个省市,地方立法强制性规定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佩戴头盔。从出台法规的地区看,头盔佩戴率与安全防护效果均有明显提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法制处民警 王福磊:现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仅规定了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骑乘人戴头盔,依靠宣传引导提升戴盔率效果比较有限。根据戴头盔保安全的国际共识,综合社会各界的意见,参考外省市做法,将倡导性条款修改为强制性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应当戴头盔,保障生命安全。 警方表示,待新规出台后,对未按规定戴头盔的,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王福磊:用法规的刚性守护生命的柔性,这不仅是法规的进步,更是对生命的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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