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居民大件垃圾托底上门回收服务指南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措施》(市垃圾分类指办〔2024〕64号)和《关于加强本市大件垃圾管理的指导意见》(市垃圾分类指办〔2021〕57号),便利市民,区城市管理委指导各乡镇(街道)明确本辖区提供大件垃圾托底上门回收服务单位,推行居民大件垃圾托底上门回收服务全覆盖。

大件垃圾是指居民家庭产生的体积较大、不宜搬运的废弃家具和家电,如沙发、床垫、衣柜、冰箱、空调、洗衣机等。

如您有需求,可联系本小区物业或以下回收服务单位预约。



信息来源:房山区城市管理委

本期编辑:刘颖

内容审核:吴泽民  朱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