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丨本市公布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1月,北京市西城区某公司员工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保洁员临时堆放在大厦北门前的垃圾袋冒烟,可能包含未熄灭的烟头,存在火灾事故隐患。该员工发现隐患后及时向公司进行报告,公司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采取灭火措施。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火灾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购物卡500元。 案例二 2025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某加油站员工在为车辆加油过程中,发现车辆油箱底部开始漏油,立即向站经理报告并停止加油,经确认后进行警戒隔离封锁,现场员工立即用吸油毡吸附泄漏油品,由于发现及时,有效避免了油品泄漏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三 2025年2月,北京市顺义区某公司员工在车间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关键部件出现磨损。该员工发现隐患后,立即通过公司事故隐患报告系统进行报告,公司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表彰和500元奖励。 案例四 2025年3月,北京市密云区某公司员工在日常检查作业过程中,发现防倾倒装置的膨胀螺丝挂钩松动。该员工发现隐患后及时向公司进行了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该公司立即安排有关人员检查并更换新型挂钩。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元。 案例五 2025年3月,北京市西城区某公司员工在夜间巡视施工现场过程中发现一层施工没有配备灭火器,存在安全隐患。该员工发现隐患后及时向公司进行报告,公司立即安排有关人员检查并清理易燃物品,同时现场配备灭火器、水桶、沙子等消防设施设备。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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