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为人先 匠心为民

——记全国人大代表、房山法院立案庭庭长厉莉

她个子不高,眼睛很大,还喜欢笑,单看外表很难把她与一个严肃的法官联想到一起,但在工作中,她却办了无数个精品案件。从传播爱与善的使者到全国道德模范,从青年榜样“厉小法”到房山法院专家型法官,从“十八大”党代表到全国人大代表,她就是房山法院立案庭庭长厉莉。

“和所有怀着崇高法治信仰投身司法事业的年轻人一样,我渴望每一次法槌庄严落下都诞生伟大的判决。”担任法官以来,厉莉主审了很多金融类和保险类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保障首都安全稳定、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中,她审理的认定保险合同中“按责赔付、无责不赔”因属格式条款而无效的案件得到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重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据此修改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自此,“按责赔付、无责不赔”条款被取消。这是司法裁判对保险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行业风气发挥正向引导的典型示范,该案例入选了《北京市法院首批参阅案例》和《中国法院年度案例》。2015年,她审理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案件,判决公路管理方承担了部分责任。这份判决,得到了社会的良好评价,而其中的判词,也被列为北京法院经典判词。

“做法官是我一生的荣耀,我会为这个职业奋斗终生,我要努力成为一名专家型的平民法官。”厉莉从事商事审判十余年来,始终致力于金融类案件的审判与调研,注重对于非法放贷类案件的审理与规范。2018年,由她主持并负责的两项院级重点调研课题入选北京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并实现成果转化。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借款合同章中区分一般性放贷与经营性放贷的调研报告,获北京市法院2018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关于借贷类案件中涉虚假诉讼行为的调研》获北京市法院2018年度调研成果优秀奖,调研课题文章《借贷行为法律治理的二元化区分》还被《法律适用》杂志刊登。随后,厉莉将该调研报告形成代表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高度评价与积极回复。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作为十八大代表的厉莉围绕德治与法治的关系,结合自己本职工作发表了对相关问题的思考。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勤勉履职,传递好政策、发出好声音、为人民代言。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她向大会提交了5项建议。她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针对“套路贷”“校园贷”等社会热点问题,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增设“非法放贷罪”,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充分展现了一名百姓法官的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与担当。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中,她向大会提交了7项建议。其中《关于在

此外,厉莉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时提出的立法建议被采纳,并写入立法。去年10月,厉莉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141届大会并作主题发言,直观地向世界宣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与法治实践,充分展示了北京法院女法官的风采。

全国“两会”随团记者曾经这样评价厉莉,“她看起来还像个爱心献血的大学生,但在会上每一次发言都有水平,有见解,将基层情况和上面政策结合得特别好。”对于即将到来的全国“两会”,厉莉说,她已经进行了积极准备,将持续关注民间信贷领域的规范化治理,关注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的制定,“结合疫情防控以及后续工作,也会提出有关现代社区治理、出租房屋社区备案、消费领域纠纷多元化解的相关建议”。

肖楠 吴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