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信仰在平凡岗位上闪光 ——记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一级科员罗瑜

自2006年参加工作以来,罗瑜一直从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我们工作的主要职能包括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推行行政执法和综合执法改革、‘放管服’法律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等。”工作15年来,罗瑜始终坚信,学习是提高自我的第一要义。

“我不是法学专业毕业,但在实际的法治工作中,为了精于业务,我不断埋头苦读,自学各类法律法规。”加上日常与领导、前辈、同事等的学习交流,罗瑜的法治业务能力得到很大的提升。新的司法行政机关组建以来,罗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央、北京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文件精神,坚持多动脑、勤动笔,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

在每年的执法业务培训中,为了让参训人员能够更加理解培训内容,罗瑜还自学了很多法学专家的相关课程,将行政法、行业法和执法实践、执法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因为讲课实用性强,她多次受邀为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面对面与执法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大家都亲切地称她“罗老师”,也正是因为这个称呼,让她更加坚信要不断学习,提升自我,不负众望。

执法监督工作事务杂、任务重,全区40家执法单位、27个乡镇(街道)共千余名执法人员,每年万余件的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协调工作都落在罗瑜所在的科室。“去年是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之年,城管执法等五个部门共431项行政职权下放至乡镇(街道)。”为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在局领导、科长的指导下,罗瑜制定了“任务时间表”,方便科室开展工作。为更好地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改革工作,她带头指导乡镇(街道)制定了综合执法各项制度,包括执法效能考评指标、协调案件交接、组织岗前培训等10余项重点工作。“工作开展初期,我们科室的电话俨然成了热线,一天三四十通电话,手机座机轮番响,从制度名称怎么起,到执法案件怎么交接,再到执法人员怎么划转,有什么问题大家愿意第一时间找我咨询。”虽然每天忙到嗓子冒烟,但想到能让综合执法改革早日落地,罗瑜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来,罗瑜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常在线”,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强制拆除案件法治审核中,经常会遇到社会影响强烈、建设面积较大的案件,为了实事求是,不论严寒酷暑,罗瑜和同事们都坚持到违建现场实地核查。在日常协调行政执法疑难案件特别是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事项,罗瑜和同事们坚持对案件深入分析,通过翻看一本本卷宗、一份份材料,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提出合法性建议。为方便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罗瑜还主动承担起编辑《房山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手册》《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汇编》《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房山区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任务,这些材料为全区各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她还总结出“效率+”工作记录方法,将收到的每件工作都记录在案,来文日期、来文单位、办理结果一目了然。这种精准记录的方法,哪怕是十年前完成的工作和文件,也能通过检索迅速查到。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15年来,罗瑜和同事们坚持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案卷”的封闭化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模式,组织开展了700余卷的案卷评查工作,查摆出3000多个问题,并逐一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她还组织开展了100多场业务和专题培训,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事后总结分析的方法,让参训人员得到切实提高;累计办理了400余件执法协调案件,4000余件执法监督事项,确保工作无错漏。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通过她和同事们的不懈努力,本区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去年还获得全市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名列第一名的好成绩,她个人还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肖楠 姜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