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种新药纳入北京医保报销范围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4号),根据国家2021版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对本市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对部分药品报销范围、报销类别进行了调整,对本市门诊特殊疾病等用药报销政策进行了完善。新的药品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适用北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增加74种新药纳入报销范围

    今年国家通过谈判将包括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等74种创新药在内的药品纳入全国医保报销范围,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61.71%。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患者受益面广泛。本市此次调整是落实国家2021版医保药品目录,将国家增加的74种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同步将11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的药品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删除,删除的药品主要是近几年使用量少、可替代性强的药品。

       完善药品报销政策,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

    67种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紧密结合本市情况,部分年度费用较高的药品报销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完善。如将新增药品“氨吡啶缓释片”纳入“多发性硬化”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帕米帕利胶囊”等21种其他新增药品纳入了本市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上述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门诊发生的药费可按住院报销政策标准执行,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大幅减轻。

    针对国家谈判成功药品,对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适用于多种疾病治疗的药品,为了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方便群众门诊治疗用药,本市参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水平,对“阿加糖酶α注射用浓溶液”等14种药品继续试行门诊按固定比例负担,实行单行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

    此外美托洛尔口服常释剂型等5种药品名称,奥美拉唑注射剂等513种药品的报销范围,克霉唑口服常释剂型等1263种药品报销类别也按国家要求统一进行调整规范。

    自2001年起,本市针对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其门诊治疗发生的相关医药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标准报销,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目前,本市门诊特殊疾病已达到17种。


17种门诊特殊疾病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肾透析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多发性硬化

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

重性精神病

C型尼曼匹克病

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

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

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

耐多药结核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