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垃圾分类工作等事项
8月30日,本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垃圾分类工作等事项。区委副书记、区长阳波主持会议。
会前学习阶段,区应急管理局领学《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主要内容。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将任务要求落实到位,树牢“把隐患当事故”理念,全面排查各类风险,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要明确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强化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在通报上半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垃圾分类情况时强调,要加强研究指导。认真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做法,通过组织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要加大整治力度。聚焦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治理。要强化督查检查。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垃圾分类工作高效开展。
会议在通报上半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时强调,要抓好水质达标工作。水质达标是检验灾后重建水系恢复的一项重要指标,要全力做好管网、河流断面等水质达标工作。要研究淤泥处置方式。环保、水务等部门要引入专业机构,专项研究抓好落实。要强化扬尘治理。加强工地扬尘监管和道路遗撒、裸地扬尘治理。深入推进“一微克”行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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