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违规用火被查,千万千万注意!
清明临近
大风天气频发
当前正处于森林高火险期
公众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
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严禁一切野外吸烟
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
杜绝火灾隐患
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3月29日16时许,朝阳区东坝乡楼梓庄路与管庄路交叉口西南角空地的杂草起火,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派出救援力量到场处置,将火扑灭。消防部门和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王某某在火灾现场围墙外北侧道路上烧纸祭祀,大风将燃烧的纸吹散,引燃墙内杂草。目前,朝阳公安机关正依法对当事人王某某进行查处。 4月1日15时30分,朝阳区黑庄户乡郎辛庄路与黑庄户路交叉口南侧草地发生火灾,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派出救援力量到场处置,将火扑灭。消防部门和公安机关调查确定,谢某某在现场祭祀烧纸,风将燃烧的纸钱吹散到附近草地上,引燃周边杂草。目前,朝阳公安机关正依法对当事人谢某某进行查处。 群众报警,大兴区庞各庄镇隆景大街与团结巷交叉口西50米发生室外杂草起火。经调查,起火原因为村民野外祭祀烧纸引燃周边杂草引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涉事人员被大兴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400元。 群众报警,丰台区一湿地公园草坪起火。经调查,起火原因为一公司职员随手丢弃未熄灭烟头,引燃干枯芦苇酿成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执法部门对涉事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 近日,昌平区兴寿镇某村草莓种植大棚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村民在烧荒过程中引燃草莓种植大棚及周边杂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执法部门对涉事人员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近日,丰台区王佐镇发生一起人为点火的情况。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绿山谷场地承租方在场地修整过程中,施工工人将无用乱枝杂物等垃圾码放在场地中点火焚烧。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部门对涉事人员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春节期间,丰台区王佐镇怪村张家湾一处草地发生火情。经调查,起火原因为4男2女燃放烟花爆竹所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执法部门对6名涉事人员进行了训诫并处以每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清明临近 祭扫先人、漫步赏花 郊外登高等活动 日益频繁 在此提醒 这些安全事项千万不能忘 森林防火事关生态安全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松懈 如果遇到火灾,要判明火势 及时逃生 同时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
让我们携手同心
用文明新风守护青山绿水
以平安祥和寄托清明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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