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解读

  根据我区发布的《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入学意见》),现对有关政策、热点问题解读如下。

  1.《入学意见》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5〕3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符合房山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区政府批准,制定本意见。

  2.《入学意见》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大会要求,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锚定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任务,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要求,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原则有哪些?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责任予以落实。坚持乡镇(街道)为主,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统筹协调,确保房山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阳光招生,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管理,通过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4.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及方式是什么?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初中入学手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5.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跨区申请在房山区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为房山区之外其他区县,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房山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房山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房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承租地位置,由承租地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学位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6.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及方式是什么?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办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

  7.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房山区入学条件及方式是什么?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委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8.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家长完成信息采集后,可根据适龄儿童身体情况,选择到服务片区小学办理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手续或到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确保残疾儿童能够接受适宜的教育。

  9.什么是义务教育阶段“六年一学位”政策?

  “六年一学位”政策是指,在入学压力集中的地区,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房产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该地址服务范围内的一个义务教育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如该地址入学学位已占用,居住该地址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时,将根据学位情况,在镇(街道)域内或相邻镇(街道)域内统筹协调解决。